《國富論》筆記

亞當·斯密於1776年出版了《國富論》一書。這本書對社會經濟發展要素進行了細緻的分析,所使用的理論框架和學術名詞都是開創性的。正是從這本書開始,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誕生了。

是什麼促成了工業社會生產力的飛速進步?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詞——分工。斯密認為,分工源於人類普遍存在的一種本性,那就是交換。人類天生就懂得通過利益交換來實現合作共贏,當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很多人開始擁有某種剩餘生產物,就會自發地拿它們去交換自己需要的其他產品。

在工業時代,社會分工是互惠互利的結果,每個人都是為了自身利益才來參與分工,斯密把這種行為動機稱為「看不見的手」。

為什麼分工有如此大的促進作用呢?原因主要有三個:

第一,勞動者的技巧會因為專業化而日益進步;

第二,通常從一種工作轉移到另一種工作時,需要更換工具和改變思維方式,勞動者一時之間很難適應,會造成很多時間損失,分工就可以避免這種損失;

第三,分工能夠促進機械的發明,在很大程度上簡化和節省勞動。

分工是社會生產力提高的直接原因,但它受到市場規模的限制。如果市場規模太小,分工也就不復存在。當市場規模繼續擴大,分工水平才會提高,對社會生產力的促進作用隨之增強。

這些財富是如何在不同階層中分配的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一個概念:究竟什麼是財富?

當時有很多人想當然地認為,財富就是黃金白銀以及其他值錢的物品。但17世紀的英國哲學家霍布斯提出,財富不是物品,而是權力。

斯密把這個定義又推進了一步,指出財富其實是對勞動的支配權。在分工出現之前,每個人都可以生產所有自己需要的物品;分工出現之後,人們決定讓別人來生產某些物品,以便把省下來的時間和精力用於自己的專業領域。因此,一個人擁有多少財富,取決於他能支配多少勞動。同理,一個國家是否富裕,也應該用該國土地及全部生產物所能支配的勞動量來衡量。

社會有三種收入來源,分別是:地租、工資和利潤。它們分別對應了三個社會階層,那就是地主、勞動者和商人。

首先是地租,通過地租來享受財富分配的人就是地主。地主為農業生產提供農業土地,為工業生產提供木材、礦產和能源等原材料。地租的分配方式跟利潤和工資是不同的。通過利潤和工資來享受財富分配的兩個群體,在生產過程中是可以發揮主觀能動性的,他們越聰明越努力,收益也就越大,而地主無法在生產中主動發揮作用。

接下來看工資。

工資是人類社會進入工業時代後的產物。進入工業化時代,才在城市中大規模出現了勞動者和商人這兩個階層的劃分。一部分擁有初始資本又懂得商業運作的人成為商人,沒有初始資本的人只能靠工資來維持生活,馬克思稱他們為無產階級,不過,讓我們遵循斯密的概念體系,把他們叫做勞動者。

勞動者和商人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發生接觸,因此經常就分配問題發生衝突。早在18世紀,勞動者聯合起來要求提高工資的罷工運動就已經很常見。但斯密注意到,在勞資雙方的鬥爭中,勞動者很難取得勝利。這是因為,勞動者的抗風險能力極差,他們只靠工資生活,一旦被解雇,就會餓肚子。而商人因為有積蓄,可以忍受一段時間的停產。所以,工資的多少往往只取決於商人願意分給勞動者多少財富。

勞動者工資提高的關鍵因素,是國民經濟保持增長。只有經濟擴張,勞動力供不應求,商人才會給勞動者漲工資。由此可見,勞動者的收入完全取決於一個國家的財富增量,而不是財富存量。

最後來看利潤。

商人使用自己擁有或借來的資金,在生產開始之前墊付勞動者工資和付給地主的地租,在生產過程中負責監督和管理,在生產結束後負責賣出產品,收回的資金在扣除已經墊付的工資和地租之後,就構成了利潤。

需要花一些功夫才能將利潤和工資區分開來。例如工廠老闆需要做很多管理工作,那麼他賺到的錢究竟是作為管理者的工資,還是工廠的利潤?根據斯密觀察到的情況,他認為應該算利潤。因為,在斯密那個世代,工廠的僱員數量還不像後來那麼龐大,並不需要多麼高深的管理技巧,管理工作對於工廠收入的貢獻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計。

如何確保國民財富持續增長?

想讓財富增加,就要不斷創造新的價值。在地主、勞動者和商人這三類人中,誰能創造價值呢?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勞動者。

然而,並不是所有勞動都能提高社會生產物的價值。

有一部分勞動者,雖然也很勤勞,但他們的勞動無法創造價值,這種勞動叫做非生產性勞動。一個典型例子就是貴族們雇用的管家和僕人,他們只為主人的生活起居服務,不能增加社會生產物。另一種常見的非生產性勞動群體是國家公務人員,包括政府僱員、軍隊等。斯密並沒有否認軍隊保家衛國的重要作用,他只是想提醒執政者,發動戰爭以及維持軍隊的日常開銷都屬於非生產性勞動,它們會擠佔生產性勞動的資本,給國民經濟造成不利影響。

要讓國民財富持續增加,就要設法削減享樂資產,擴大追求利潤的資產。在同一個時期內,社會總資產是固定的,享樂和投資是此消彼長的關係。如何判斷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潛力呢?有一個簡單方法,就是看這個國家生產性勞動者和非生產性勞動者的比例。

國際貿易跟一個國家的整體經濟發展有什麼關係?
按照自然規律,糧食這種生活必需品的重要性顯然要大於工業產品,而國內市場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肯定大於充滿未知因素的國際市場。所以農業投資一定優先於工業投資,糧食生產有剩餘,勞動力才會向工業領域流動;工業商品生產一定先滿足國內市場的需要,有剩餘時才出口到國外。

但在現實中,鴉片貿易這種英國國內原本不存在的現象,還是在國際上發展起來。這是因為,歐洲國家的對外貿易是一項由政府和商人主導的政策,而不是遵循自然規律,由本國農業剩餘物和工業剩餘物產生。他們的理論基礎是「重農主義」,這種理論有兩個核心假設:第一,財富由金銀構成;第二,帶來金銀的主要方式就是國際貿易順差。因此,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只跟國際貿易有關,工業和農業生產的終極目標就是擴大貿易順差,也就是多出口,少進口,把別國的黃金白銀賺回來。

另一方面,站在君主和商人聯盟對立面的土地領主則想方設法把財富留在農村,他們的理論叫重農主義。這個理論在當時的法國學術界很有影響力,主張農業才是惟一的生產性行業,所有工業勞動都是非生產性勞動。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只跟農業有關,跟工業以及國際貿易沒什麼關係。因為在農業生產中出力的不僅是人,還有大自然,糧食作物是在陽光、降水和土壤共同作用下長大的,這才是糧食價值的來源。

斯密認為,重農主義和重商主義都是錯誤的。事實上,另一種與貿易順差完全不同的差額,才是決定國民財富的關鍵因素,那就是年生產量和消費量之差。如果年生產超過了年消費,社會資本就會相應增加,從而繼續提高社會年產量。相反,如果年生產小於年消費,那麼社會資本必然遭到侵蝕,社會年產量也必然會因此減少。

為什麼一個國家會採取傷害自身利益的貿易政策?

重商主義在歐洲大行其道,導致很多國家出台了傷害自身利益的貿易政策。根據重商主義理論,每個國家都力圖擴大貿易順差,要實現這個目的,有兩種方法,一是對於那些給本國造成逆差的商品,要限制它們的進口;二是對於那些給本國帶來順差的商品,要鼓勵它們的出口。

限制進口的方法就是建立高關稅壁壘,或者直接禁止某種商品進口,至今這依然是很常見的一種政策。被限制進口的商品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兩國對這種商品的生產力有根本性差距。斯密認為,這種政策是有害的。它會造成生產性資本的錯配。

限制進口的另一種情況,在某種程度上是合理的。那就是兩國對這種商品的生產力沒有根本性差距,但本國對這個行業徵收了某種稅款,而另一個國家卻沒有,造成進口商品的價格優勢。斯密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對進口商品提高關稅,使其全部稅費恰好等於本國同類商品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承擔的稅費。

限制進口還有一種極端情況,那就是貿易戰。斯密認為,如果提高關稅的目標是迫使另一個國家廢止不公平貿易政策,只要能達成這個目標,給國民經濟造成的暫時性損害是可以原諒的。

鼓勵出口的方法包括退稅和發放出口獎勵金。其中,發放出口獎勵金這種方法,效果跟高關稅類似,都會導致資本被超額配置到低生產力行業,造成其他行業資本不足因此是一種錯誤政策。至於退稅,斯密認為這種政策本來是合理的,但經常被用錯地方。

既然重商主義政策對經濟發展造成了這麼多負面影響,為什麼政府始終執迷不悟?
因為,商人主導了國家的貿易政策,而商人的利益跟整體經濟增長趨勢往往是相反的。對於商人而言,最重視的並非利潤的絕對值,而是利潤率,因為他們有相當一部分本金是借來的,要支付利息,如果利潤率比利息還低,他們就會賠錢。而一個行業的利潤率會隨著勞動者工資的升高而下降。經濟最繁榮的時候,生產性投資非常充足,土地和勞動者都供不應求,只有商人這個群體是過剩的,雖然作為一個群體,總的財富也會增長,但平均到每個商人身上,利潤率反而會降到最低。根據斯密的實際觀察,當商人們公開說經濟形勢不好,其實往往是國民經濟快速增長的時候。所以,重商主義政策只對一種人有利,那就是商人。

國家財政如何收支平衡?政府還不起債怎麼辦?

《國富論》第五篇主要講的是國家的主要支出和收入來源,以便幫助政府找到開源節流的途徑,最後,還分析了消除債務的可能方法。

首先來看政府支出。斯密認為,政府有三大責任,每種責任都需要相應的支出。

政府的第一大責任是保衛國家安全,對應的是戰爭和國防費用。政府的第二大責任是保護社會成員的正當權益,讓他們之間不能相互欺侮和壓迫。第三大責任是建立有益社會的公共設施和公共機構,這個責任又可以分為兩項:第一項是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包括道路、橋梁、運河、港灣等公共工程。第二項是教育費用。

總體而言,一類行業的從業者和國家都能從中獲得利益,這種行業就可以完全私有化,自負盈虧,以減少政府支出。如果行業對於國家很重要,但從業者個人得不到什麼好處,這種行業就需要國家來支付費用。例如政府機構,國防領域,宗教事務,以及自身無法收支平衡的基礎設施,等等。

再來看政府的收入,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君主或國家的財產,二是稅收。前者對歐洲國家收入的貢獻已經非常小了,政府只能努力增加稅收。

在經濟繁榮的國家,政府都很重視稅負的合理性,政府收入跟支出一般是平衡的,不會有太大的盈餘。這些國家的人民也都很信任政府,所以在發生戰爭的時候,願意借錢給政府。但前提是,戰爭結束後,政府一定要償還債務。

有人認為,政府沒有必要還清所有債務,因為老百姓借給國家的錢並沒有憑空消失,而是通過政府採購,又回到經濟體系中了,所以政府債務不會對經濟運行有什麼影響。這種看法忽略了一個事實:老百姓把錢借給政府的時候,這些錢的性質就發生了改變,不再是生產性資本,而是變成了非生產性資本。所有主權債務都是對社會生產性資本的消耗,不論為了政府信譽,還是為了國民經濟增長,各國政府都應該積極償還主權債務。

然而,由於歐洲戰事太過頻繁,上一場戰爭借的債還沒還完,就需要為下一場戰爭再次舉債。最終,很多國家都會出現債務永久化,每年的財政盈餘都只夠還利息,甚至根本沒有盈餘,連利息都還不上。這個時候就只能賴賬。但在很多時候,政府賴賬是隱性和緩慢的,可以通過一種金融手段——也就是貨幣貶值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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